根據《教育廳等八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2021修訂)》(内教發(2021)13号)和《内蒙古師範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辦法》(内教校發[2022]63号)文件精神,我院組織開展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經學生本人申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議小組評議,學院認定工作小組審核,為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評選原則,現将我院2022-2023學年拟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進行公示(見附件)。
從發布之日起公示3天,如有異議,請撥打舉報電話:15947030306
/gongshibiao.xlsx